的突破口。这很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我国民族、宗教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民族关系是和睦的,民族团结是巩固的,宗教界也是稳定的。当然也要看到,我们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必须冷静分析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潜在危险性,要十分警觉,切不可掉以轻心。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共同重视,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作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优势,与时俱进,把握重点,扎实推进,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一)努力做好非党干部工作。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要确保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中有适当比例,并为他们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创造条件。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发挥所长、各得其所”的方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积极推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党外干部担任实职的工作力度。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后备干部数量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5%。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搞好与党外干部的合作共事,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要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根据工作需要,应邀请他们列席党组(党委)会议,有关文件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要向他们通报。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同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组(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人民政协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全县各级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实现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广交朋友、广纳群言、广求善策,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创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环境,把贯彻落实情况体现在促进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上来。县政协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促进发展作为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搞好参政议政。要鼓励支持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和各类社会评议活动,支持他们通过座谈会、信函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三)认真抓好民族工作。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县民族工作与贫困问题、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带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