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加大地、县(市)财政支持力度。地区已经决定在去年财政补助标准和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再加大力度,增加补助资金。各县(市)也要根据各自财政情况,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对抗震安居工程予以支持。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口扶贫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对口扶贫单位的作用。去年,自治区明确要求,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做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并在组织形式、资金扶持上都做了很大的调整。各县(市)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强和对口扶贫单位的联系,根据各对口扶贫单位的实际,争取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上给予更大的支持。要从资金扶持、工作进度、工程质量上给对口扶贫单位定目标、定任务,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把抗震安居工程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对口扶贫单位。要认真抓好地区行署《对口扶贫单位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扶助办法》的落实,把对口援建抗震房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地直帮扶单位考核体系。要充分发挥上海、河南、中央企业对口援疆的作用。各县(市)要主动和援疆单位联系,汇报抗震安居工程的实际困难,争取援疆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上海已经确定在二县一市实施“金玉兰”工程,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希望各县(市)以此为契机,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抗震安居工程迈向新阶段。
三是要认真研究农民自筹资金的办法。去年,沙雅县协调农村信用社为建房户支持贷款和柯坪县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增强建房户自筹资金能力的经验,乌什县组织农民互帮互助、解决部分建房资金短缺和劳动力不足的经验,都值得大力推广和借鉴。各县(市)要在工作中创新思路,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出具有自己特色、群众能够接受的筹资办法。
四是要继续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两年来,各县(市)相继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对推动抗震安居工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还要继续落实好这些优惠政策,特别要严格控制建材价格,坚决打击借抗震安居工程哄抬价格的行为。
五是要加强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把资金用到特困户、贫困户和困难户的建房上,决不允许挪作他用。要严格控制特困户、贫困户的补助标准,除特殊情况以外,所有建房户都要自筹部分资金,决不允许由政府大包大揽。各县(市)要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审批程序,加强使用监督,年底地区审计部门要安排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工程监督,确保抗震安居工程质量。
今年地区要完成61946户农户建房任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与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决不能因为任务重抢进度而忽视工程质量。
一要严把施工图纸关。各县(市)要利用冬闲时间,由县(市)抗震安居办组织设计单位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村镇建筑抗震构造图集》进行施工图设计,为农民提供不同结构、不同户型的施工图。施工图要报地区抗震办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地区抗震办要建立施工图审查档案,以备后查。要建立施工图设计审查责任制,凡是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图纸不得交付使用。地区抗震办对所审图纸承担审图责任,经抗震办批准交付使用的图纸有质量问题,要追究地区抗震办审图人员的责任;凡是未经审查使用的,要追究县(市)抗安办质量监督人员的责任。
二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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