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环境整治通知
为给考生营造安宁、舒适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确保广大考生正常发挥,考出水平,县政府决定在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5日-12日)对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环境加强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中考点及考生住宿点(一中学生公寓、县五中学生宿舍楼)围墙外1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场界噪声超过控制标准范围的建筑施工、冷作和金属切割等产生噪声和污染的活动。
二、对金田东路、北路和大道(一中校区附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车辆之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不得在管制时段内(在6月7日—8日的高考期间8:30-11:30,14:00-17:30;在6月10日—12日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8:00—12:00,14:00—17:30)通行。
三、城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高噪音的工具,尤其是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的单位、住户及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8:00—12:00,14:30—17:30)、考生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播放卡拉ok,禁止高声喧哗以及搓麻将、打牌等影响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活动。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有关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标语、标牌及其它相关设施。
五、县环保局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制止和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六、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居民要大力支持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切实搞好环境卫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建设、环保、文化、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公厅室讲话
政府领导讲话 党建工作讲话 办公厅室讲话 科教文卫讲话 工交建商讲话 农林牧渔讲话 思想宣传讲话 农村工作会议 新闻媒体讲话 组织人事讲话 群众团体讲话 领导干部讲话 政法军事讲话 县委讲话讲话 人大政协讲话 表彰大会讲话 市委领导讲话 经济会议讲话 税工质药讲话 人大闭幕讲话 企业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要领 培训班讲话 教师节讲话 科学发展观讲话 旅游劳动讲话 计生工作会讲话 党委书记讲话 财税金融讲话 学校工作讲话稿 开学典礼讲话稿 政协闭幕讲话 国旗下讲话稿 工业工作会议讲话 安全教育讲话 招商引资讲话 安全生产讲话 公司领导讲话 交通安全讲话稿 老干部会议讲话 共青团领导讲话 乡镇经济会议讲话 三八妇女节讲话 精神文明建设讲话 卫生工作会议讲话 政协主席讲话 劳动保障讲话 作风建设讲话 学生工作会议讲话 政法委书记讲话 工商联主席讲话 社区建设会议讲话 换届选举动员讲话 医院领导讲话 信访维稳工作讲话 办公室主任讲话 人事任免讲话 三农工作会议讲话 扶贫工作讲话 工会领导讲话 消防安全讲话稿 国税工作会议讲话 煤矿安全讲话 审计工作会议讲话 邮政服务动员讲话 国土资源会议讲话 春节座谈会讲话 统计局长讲话 纪律作风整顿讲话 总经理讲话稿 运动会开幕式讲话 植树节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