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
加一线沿线农户修建花池2500米,加一线及环湖沿线整修房屋141户,加一线农户晒坪改造33户,总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2500米花池建设需投资50万元,整修141栋房屋需投资70万元,3500平方米晒场硬化需投资18万元,资金来源:农户自筹78万元,乡村筹措30万元,帮扶30万元。
9、宜居小区建设。需投资185万元。
在岩龙村建设20户的宜居小区。资金来源:农户自筹160万元,乡村筹措10万元,帮扶15万元。
10、刻木小学配套改造。需投资30万元。
主要抓好刻木小学教学楼整修,新建学生生活区及活动中心。资金来源:帮扶30万元。
四、资金来源
示范乡规划项目建设投资共需4921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040万元,乡村筹措及争取项目资金2836万元,市场运作545万元,市县及部门帮扶资金500万元。
五、参观路线
初步拟定示范乡核心示范区参观路线为:新安加二线——岩龙村宜居小区——天星清洁工程示范小区——俄井墟场(脆蜜桃产业园)——彭市水厂——彭市社区——枣木村标准粮田建设示范区——加一线,上s304省道,也可由加一线进入示范区,从加二线上省道s304,均可形成环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①成立示范乡建设领导小组。并分别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牵头进行帮扶。③组建示范乡建设工作队。从县直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队,负责督促落实示范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明确项目责任人。根据示范乡各项建设任务,由乡政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二)强化帮扶责任。一是要整合项目资金,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县直部门要对示范乡实行重点倾斜,充分整合项目资金,确保示范乡相关项目建设效果。二是各责任单位都要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县里明确的帮扶资金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二),所有帮扶资金实行打捆使用,由乡政府统一调配。
(三)严格督查考核。乡政府及各村、县直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一月一调度,确保建设任务在9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两办”督查室及新村办将定期进行督查,县里将示范乡建设列入对相关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实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