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经济工作管理部门、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社会事业管理部门、线管部门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此外每个部门均设政令畅通指标、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指标。
二、计分办法:
省、市、县同时下达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以省、市、县所下达考核指标中任务最大的为考核基数。
政令畅通指标不设基分,实行加减分,由县政府督查室实施考核。因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省、市政府专题督查或通报批评的,依次分别扣相关责任部门每次10分、6分;受县政府督查通报批评一次扣4分,受县长挂牌督办一次扣6分;受省、市、县政府通报表扬的依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考核指标50分,由县政务中心和县政府督查室实施考核并另行下达考核细则,其它指标平分余下分值。
(一)经济工作管理部门(600分)
以年初任务数为基数,完成任务记满分,超过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减分。单项指标加分不超过单项基分,减分扣完单项基分为止。
县商务局指标④每发生一起因食品中毒死亡事件扣该项基分10%,发生因食品中毒群死群伤事件扣完基分,年内没有发生食品中毒死伤事件加该项基分20%。
县畜牧水产局指标③每发生一起畜禽大批量死亡的重大疫情扣该项基分10%,被上级部门定为疫区扣该项基分50%,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加该项基分20%。
县农业局指标④每发生一起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扣该项基分10%,年内没有发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加该项基分20%。
县林业局指标④每发生一起重大林业病虫害疫情扣该项基分20%,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加该项基分20%。
县交通局指标②年内每向上争取并完成一条通乡公路硬化计划加该项基分20%;指标④每发生一起营运车辆(车主)集中上访或造成乘客死亡安全事故的扣该项基分10%,年内没有发生该类事件加该项基分20%。
县粮食局指标④、县房产局指标④由县财政局进行考核计分。每发生一起因国有资产处置不当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扣该项基分10%,每增值1%加该项基分10%。
县房产局指标③每发生一起因把关不严造成房地产税收征收不到位的扣该项基分10%,年内没有发生该类事件加该项基分20%。
(二)经济监督管理部门(600分)
以年初任务数为基数,完成任务记满分,超过或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加减分。单项指标加分不超过单项基分,减分扣完单项基分为止。
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指标④每发生一起因把关不严,造成房地产税收征收不到的扣该项基分10%,年内没有发生该类事件加该项基分20%。
县安监局指标④仅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该项基分20%,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扣除600分,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加该项基分20%。
(三)社会事业管理部门(500分)
以年初任务数为基数,完成任务记满分,超过或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加减分。单项指标加分不超过单项基分,减分扣完单项基分为止。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标④每发生一起因劳动用工纠纷处理不到位而引发越级上访的扣该项基分10%,年内没有发生该类事件加该项基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