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专户”以及临时成立的乡镇建设指挥部财务收支等账户的撤销和归并工作,并将撤销后的账户资金余额及时划入归并后的账户中,确保7月20日前乡镇账户控制在5个账户以内。
4、第四阶段(7月20日后)。县监察局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主要检查乡镇财政的自查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专户管理制度建设、乡镇账户清理撤并、归口管理、专户资金规范管理、专户档案管理以及是否存在瞒报、漏报乡镇账户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整顿规范工作的要求
1、充分认识清理整顿乡镇账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乡镇账户设置过多、过乱,管理不规范,直接威胁到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乡镇账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财政所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好这次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确保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全面清查,彻底整改的原则,对乡镇管理的所有账户进行逐一清理,对乡镇账户资金运行管理每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不走过场,对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当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对违规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现象,一律以私设“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3、加强乡镇账户管理与指导。乡镇开设的“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并接受县财政局业务指导,账户资金收支必须按规定要求核算,严禁资金串户。建立健全乡镇账户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专户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内控管理机制,完善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逐步形成乡镇账户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按时上报材料。年7月30日前,各乡镇要将整顿规范乡镇账户工作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