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地相继发生乘载幼儿的校车翻车导致幼儿死伤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切身加强我县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幼儿及保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幼儿园安全管理摆在当前工作的首位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保障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是关系国家、社会稳定的大事。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是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县政府成立县幼儿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教育、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幼儿园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时解决本区域内幼儿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各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县教育局要负责对全县各类幼儿园加强监管,严格办园条件,对未办证及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坚决取缔。要加强各类幼儿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小学对幼儿园加强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各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幼儿园要设安全工作专门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监督管理;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食源疾病、食物中毒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监管和指导;负责加强幼儿园内部食堂饮食卫生监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整顿。
县消防部门要负责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的整改与消除,负责审查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情况,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幼儿园,颁发消防安全合格证。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幼儿接送车的日常管理,每学期初、末、节假日幼儿入园离园高峰期间重点进行路检。统一规定幼儿接送车的式样颜色,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道路交通法规培训。
县建设部门要负责检查幼儿园的园舍及设施安全,并对园舍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
县城管、工商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占道经营、围门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整顿。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园舍建筑与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县建设局、教育局要认真抓好幼儿园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幼儿寝室、食堂、围墙、水井、树木、体育设备以及幼儿园水电等各种配套设施的安全使用与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楼梯、护栏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组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