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水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管理处、单位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时讲的“三保一弘扬”的指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仙来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打造仙来新城区,实现水崛起新跨越、实现“12311”宏伟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对象范围和职责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办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选矿、尾矿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化工、冶金、有色、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安委办监督协调、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或牵头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注意与市、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安排搞好衔接,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存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