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府办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土地政策和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迎接督察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土地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整改,全面摸清我区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处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况,实现规范土地管理、合理使用土地的目的,确保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例行督察一次顺利过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的顺利通过,区管委会成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彭济庆同志任组长,陈建主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国土资源开发分局、管委办、经贸科技发改局、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社发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政务管理局、汇丰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开发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相关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工作清查重点
对年以来,特别是年土地报批、征收、出让、登记发证、出让金收缴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工作重点是:
1、摸清年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违法用地情况并逐宗查处到位,实现全部报批。
2、土地征收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标准补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是否落实。
3、是否按规定进行土地出让,是否依规管理使用土地出让金。
4、政府用于抵押融资土地的权属来源是否合法。
5、临时用地的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土地复垦是否落实到位。
6、在建项目用地是否依法取得,是否取得立项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和自查阶段(2月28日前)。区管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委会统一安排,及时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整改清理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至20日)。各部门、管理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案件以及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自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分局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对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拆除或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问责;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用地报批资料上报省政府审批,消除违法违规状态。
2、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的,要按照原地貌、原地类,对违法用地进行复耕复绿,落实耕作主体,种植农作物,确保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5%之内。
3、对土地征收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到位,未按标准补偿或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没有落实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完善,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到位,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4、对应招拍挂出让却未按规定实行招拍挂供地的,应收回土地,并重新按规定进行公开出让。
5、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不规范的,应清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