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
3、确定候选人(4月6日至4月15日)。县竞赛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筛选和走访,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正式候选人按1:2的比例确定后,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将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4月20日前),接受社会监督。
4、综合评定(4月22日前)。县竞赛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将评审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明星职工。
5、表彰奖励。拟于“五一”期间在县艺术中心剧院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县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全县“建设经济强县,跻身全国百强”创先争优竞赛活动。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评比工作。
七、有关要求
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全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经济强县,跻身全国百强”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充分发挥模范榜样引领作用,要通过电视、网络、会议、简报、图片、橱窗、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职工参加竞赛评比活动。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以及各参赛企、事业单位都要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竞赛领导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竞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3、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优质名牌、合理化建议、安全无事故、班组达标升级、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比武、名师带徒结对、节约挖潜降耗、命名推广先进操作法、创文明窗口、树文明标兵、争当首席员工、争做金牌工人等活动,使竞赛与本单位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
4、总结经验,继承创新。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完善多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同时,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要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使竞赛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扎实成效,真正为跻身全国百强县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