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印制”的发票管理原则,加强城乡公交车票和出租车辆发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要在2008年4月份开展城乡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大检查,排除一切困难,清理销毁企业自印车票,纳入税务日常监管,确保行业发票的规范管理。
2、强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全面使用发票管理软件,规范内部发票管理工作流程。从2008年1月1日起要全面启用机用版统一发票,彻底取消税务机关代开手工发票,通过软件管理各类发票。进一步杜绝代开发票过程中的“人情票、漏税票”。今后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必须使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对代开发票的范围、手续和证明要严格按照《代开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与监管,按适用税率征收税款。要严格执行代开发票与完税证号的“双挂号”制度。要继续强化发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发票领用审批制度,定期开展发票税票交叉稽核工作和发票日常审核检查工作。
3、进一步规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票单位的发票管理。对已达起征点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符合规定的用票户,建立税收减免跟踪问效和发票使用上报反馈制度,全面清理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用票户。各单位要每月上报减免税发票管理情况报表,及时掌握减免税发票使用信息,区局对此将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将按照三个《办法》的规定处理。
4、建立用票大户跟踪管理制度。对定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用票大户,要实行发票跟踪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用票情况。同时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局将不定期、针对性的开展发票检查工作,健全执法检查整改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税收定额调整和刮奖发票规范使用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上,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安全、有效运行。
5、建立税收定额与发票使用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在积极开展发票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违法票据专项检查工作,按照遵循“举报必查”的原则,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不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打白条开收据、使用假发票、回笼票等发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外,同时要依据《税收征管法》及时调整税收定额。各征管单位要认真落实这一规定,切实抓好定税与以票控税联动机制。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发票日常管理的重点,下大力气,一抓到底。
6、加强发票帐薄及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明确领票双方责任,要从发票的领、用、存、查、缴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详细
记录清楚领(缴)票人、领(缴)票时间、凭证单号、所领(缴)发票种类、起止号码、本数、相关人员签名等,从而强化发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发票的规范性和统一性。7、加大内部发票管理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按规定管理发票的税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抓好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加强对发票运行各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发票管理工作纪律,提高管理质量,认真抓好税收执法与发票行政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开展执法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内部发票的规范管理。
8、积极做好定额发票二次抽奖活动的准备工作。发票分局要认真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做好衔接请示,制定出我区发票二次抽奖活动实施办法,做好抽奖前的准备工作。
三、基金征管工作。
创新征缴方式,提高基金收入总量是目前基金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今年我们在基金征管中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应收尽收,均衡进度”的原则,积极组织“两金”收入,确保均衡进度,适度增长。社保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