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在审判大楼建成后,历经3年多,已初步完成了中院机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建设,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纳为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全市法院联网。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要统一归口。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实施,中院司法行政科要协助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工作。鉴于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硬件建设,且司法技术机构不健全,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原则归口办公室负责。各法院要按归口的要求,网络建设方案须报中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统一规划。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8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2008年底完成;双清、邵东、武冈、北塔、城步、大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审判大楼建设同步投入、同步完成;洞口、**县法院要在2008年底前建成。三要统一软件。中院即将开发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已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电子监控、物理隔离、一卡通管理、综合网站、背景音乐、视频会议等各项功能。中院党组决定,全市法院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由中院支付,在2008年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各基层法院安装使用。中院将与市财政局协调,今后3年的中央政法经费补贴重点用于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各法院都要保证必需的硬件经费投入。考虑长期的维护和使用方便,全市法院的硬件设施原则上要统一品牌、统一配置。
同志们:我们深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通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我市法院系统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