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丰富乡村旅游内涵,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其中,力争三分之一旅游强县(区)农业旅游示范点进入国家级行列。2010年,全省以旅游为重要产业的自然村达到全省自然村总数的5%,直接从事旅游业的农民达20万人,间接从事旅游业的农民达100万人,乡村旅游总收入达200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20%左右。
二、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挖掘原生态古村、古镇、古民居和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增加知识性、参与性等体验内容,增强其休闲度假功能。引导农民和企业走专、精、特的路子,兴办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观光、特色休闲、特色商品、特色娱乐、特色种养等,促进农业生产与旅游、商贸、流通等的紧密结合,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
二)加快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抓好市区到乡村旅游区(点)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及道路标识牌、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改善乡村旅游区的基础条件。加强电力、通信、污水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区配套水平。
三)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把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纳入全省旅游整体营销计划。有重点、有计划、有方法地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和市场促销。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开设乡村旅游专版、专栏和专题,宣传乡村旅游,提高乡村旅游知名度,增强乡村旅游吸引力。充分发挥乡村旅游景区(点)企业特别是旅行社的促销主体作用。
四)严格乡村旅游规划管理。科学制定重点旅游县、旅游小城镇及乡村旅游点的发展规划。加强对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指导。防止项目功能雷同。抓紧制订基本的乡村旅游设施规范和接待服务规范,协助农民改善卫生条件和接待条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依托现有旅游培训机构和其他培训机构,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乡村旅游项目筹划、开发、景区和家庭旅馆的经营管理、激进技艺和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
三、发展乡村旅游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有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乡村面貌,提高农村文明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发挥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旅游部门要切实履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管理;农业部门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旅游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整理,与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交通部门要结合农村路网建设,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区到乡村旅游区(点)道路交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