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放宽投资主体资格。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投资能力的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中国大陆自然人与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外国(地区)投资者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已提交公证和认证主体资格证明的一年内在安化县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可不需提交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提交首次设立登记机关证明及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县工商局即可协助投资者到省、市工商局料理相关登记。
二、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新设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各类内资企业。只要不重名,县工商局均派专人协助向省工商局申请冠用“省”字样名称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个体户均可申请冠用 安化县”安化”字样名称登记。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符合名称规范的允许在原名称后直接后缀“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三、放宽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依照“非禁即入”原则。只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原审批文件(许可、资质证件)即可。
四、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条件。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可以其评估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允许投资人以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投资人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富出资设立公司,非货币财富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对出资期限到期且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难以按时缴付出资的依申请允许延长出资期限1年。
五、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未料理产权证的经营场所。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六、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照《省股权出质登记实施方法》和《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贷款融资。只要申请动产抵押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办结。鼓励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自然人及有关机构等出资建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料理注册登记。
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指导支持企业与国家重点产业项目衔接。做好登记注册服务。支持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广告企业。
八、支持企业品牌创新。全县选择10家具有品牌创新能力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积极指导和协助“安化黑茶”胜利申报省著名商标和中国著名商标,提升“安化黑茶”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做好粮油、竹木、茶叶、水果、畜禽、水产、药材等激进优势产业的推介宣传工作,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品牌。
九、加强茶叶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从事茶叶生产、经营销售及侵权等违法行为。全力将“安化黑茶”打造成为安化的名片。
十、支持全民自主守业。加大指导力度。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经商办企业,其登记办照、择业选址、政策咨询、筹资融资方面主动介入,牵线搭桥,特事特办,提供优质服务。对上述对象自主守业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支持个体工商户扩大规模经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