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相继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今年3月。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演讲方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演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方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方法(试行)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公布实施,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依照要求,对四项监督制度,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开展了广泛宣传,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深刻反思,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选人用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具体来说,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大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更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加强学习。增强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四项监督制度的监督重点是党组织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为此。列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专题辅导讲座、典型案例剖析、主题讨论发言、知识问答测试等形式,加深理解和把握。同时,下发学习资料,要求搞好自学。党员干部教育上,开展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宣讲,组织上党课、演讲会、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交流党员干部学习体会,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通过学习培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树立三种意识、强化三项要求、掌握三个重点:
1树立三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对如何选好人、用好人的认识更加清醒。慎重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负起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二是规则意识。四项监督制度对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把这些规定真正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真正树立起规则意识,按既定规则行事,确保各项顺序到位。三是民主意识。把群众满意满意意、公认不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扩大干部工作公开透明度,充分运用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2强化三项要求。一是制度化要求。积极创新干部选任方法。使制度化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具体工作中,匡正用人风气。二是顺序化要求。坚持工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顺序到位。三是规范化要求。坚持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狠抓干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关口都能真实体现干部实际情况。
3掌握三个重点。一是做到自觉执行。对照相关规定。约束选人用人权力,绝不能徇私舞弊、放松监督、简化流程。二是进行自我检查。自觉接受监督、接受评议。每次干部调整,事后都应进行反思,看是否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并检查一年来的制度贯彻情况。三是开展自我整改。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揭丑亮短,对个人和单位的问题进行完全查摆,对存在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对下属违反制度、违规操作不庇护、不手软,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规范不走样、履行顺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广泛宣传。确保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外部环境的和谐与积极。
让广大党政领导干部熟悉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制度创新。加强宣传。也让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