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及拆迁进展、安排情况统计;审核安排资格。
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上报。区发改局:负责协调配合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立项申报;根据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计划。
区城管局:负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环卫设施的验收、接管等工作;行使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范围内的乡村亮化、环境卫生等乡村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建设各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监督、纠正各部门不正之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区监察局:负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平衡地块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管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操持、指导、协调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等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的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协调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卫生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涉及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安排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
履行拆违工作的督查、考核、协调、指导等工作。区控违办: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违法建筑的强制撤除行动。
以及群众性治安捍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的治安秩序,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平安捍卫工作。依法对危害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置。
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协调协助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备案等工作。
交警楼大队:负责指导、协调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交通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及时反映存在问题等;负责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进展情况报表报送工作。
各乡、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的征收拆迁和腾地;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拆迁统计、安排资格审核和表格填报、安排房建设需求汇总、回迁安顿、各项目接收后的物业管理以及对拆迁户慰问等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做到六个统一”即全区征收安排房项目由区征收安排局统一发文成立建设项目管理部。统一委托市、区规划部门进行项目规划,统一比选中介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参与各项目招标事项(融资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招标,比选建筑设计方案等)统一项目资金调度、征收安排房源的回购(移交)制订和组织落实全区征收安排房的分户及安置方案。建立区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每月开一次例会,统筹协调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工作。如需例会协调相关问题,例会召开前一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例会将及时通报全区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项目相关情况,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印发各相关单位。
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将保证性住房和征收安排房建设进展情况。并通报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料报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