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因人施教。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条主线,着力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政策措施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偏重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继续发展理论教育;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偏重服务宗旨教育;对广大群众,要偏重少生快富建设幸福家庭的教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教育,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姻生育观的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违法生育不只要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而且将影响享受国家奖扶优惠一辈子的严重后果。二是扩大宣传主体,壮大声势。加强人口计生与各主要综治单位联合的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合,扩大宣传,广泛交流,全力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社会氛围。三要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实效。要从说教灌输式宣传向满足群众需要的方向转变;从单一计划生育部门宣传向多部门大联合、大宣传的方向转变;从就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向新型生育文化宣传的方向转变;从平面向立体、单向向双向、说教式向互动式的方向转变。
二)强化管理。着力打造“诚信计生”一要抓培训。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与省市业务培训,严格实行定期培训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和不定期跟班学习,面对面、一对一培训。二要抓规范。要制定全员人口信息、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规程,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录入流程,全面实行住院分娩实时通报制。三要抓审核。县人口计生委要在每月初对各乡镇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重点进行逻辑审核、录入审核、有疑问的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过失纠正在基层。四要抓评估。要组建评估小组,分季度对乡镇重要数据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重点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并将评估结果下发到乡镇,指导乡镇开展工作。
三)强化基础。变事后奖励为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一要扎实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免费妇科病普查,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服务。二要加大对违法怀孕的弥补措施落实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督促违法怀孕人员自觉落实弥补措施,减少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要加强考核。进一步加大孕前管理在季度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加大对孕前管理和补救措施的重视水平和落实力度。
四)强化征收。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着力打造“阳光计生”一要加强宣传培训,着力解决征收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聘请省、市人口计生专家和法律专家授课,讲解工作规范和办案程序,增强计生工作者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二要严格征收顺序,着力解决征收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对乡镇的委托权限,全县统一印制调查笔录、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等执法文书,务必按法定顺序征收。三要严格征收规范和强化监督考核,着力解决征收力度不够和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额度进行足额征收。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征收工作的监督考核,最大限度的杜绝征收过程中的随意性。四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拒不缴纳的问题。县法院要切实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法定期限内做到快立案、快审查、快执行。
一要强化资金保障。贯彻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2010〕5号文件精神,五)强化“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资金设立“生育关怀基金”二要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生育关怀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科学使用。三要丰富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关怀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生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五关怀”行动,使“生育关怀行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