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的宣传普及,全社会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动员全民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提倡男到女家落户,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生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期分析。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搞好人口性别比监测评估工作,搞好监测。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并逐级演讲新生婴儿性别比变化趋势。要建立计生、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定期相互通报与人口相关的数据制度,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大对性别比指标考核管理力度,对错报、漏报、瞒报、谎报出生人口性别和人为造成性别比严重失调的严肃追究责任。
消除忧虑。各级各部门要真心实意解决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利导保障。确保他真正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一是兑现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奖、优、免、补”政策,二是坚持计生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机制,把农村独女户、双女户等优先列为帮扶对象。三是组织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和“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做到消除性别歧视,从生育开始”建议男女平等,从娃娃抓起”四是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安全、医疗平安和最低生活保证体系。
强化监管。要建立“党政领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分工协作”人口性别比综合管理体制;严把计生服务执业准入关和计生技术服务的机构与项目的审批监督;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相关顺序和管理规章,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制售管理,要转变医疗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工作作风,建立中晚期孕妇定期随访制度;要建立“计卫联防”机制,不时规范b超使用、染色体检验和中期妊娠引产等方面的资格认证、年度检验等制度,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坚决实行“一次违规,终生出局”
从重处分。一是要宣传、落实到位国家、省关于治理“两非”行为的法规性文件,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和管理办法。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从严打击。广泛发掘案源。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非法实施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案件,由县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卫生行政部门配合查处;对违法制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由药监部门牵头查处;对虐待、遗弃、摧残、贩卖女婴以及严重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的案件,由妇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对查实的案件,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不同水平的处置,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其中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案件查处,收到查获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方”效果,始终坚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