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先进乡村为标杆,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规范“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市场秩序”为重点,认真探索和制定一套用规范化的原理和方法管理乡村的规范体系,促进临沧乡村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二、目标任务
研究和制定一套具有较高层级和推广价值的乡村管理规范,以临沧城为模型。建设和展示一批规范化管理城市的示范项目,探索和建立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的乡村管理模式,实现“让城市美丽,让人民满意”目标。
三、试点范围
以临沧城乡村规划建成区局部区域作为乡村管理规范化试点范围。
四、管理规范
结合临沧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开展乡村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积极创建生态园林乡村的实际,借鉴先进乡村管理规范化的做法。构建临沧市乡村管理规范体系并由下列规范组成,凡新增的乡村管理规范内容纳入本体系管理。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要求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绿化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美化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亮化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净化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治安秩序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交通秩序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建设秩序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市场秩序
乡村管理规范体系 评价与改进
五、实施方法
分三个阶段进行。试点工作从年1月15日至年3月31日结束。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1月15日—4月30日。主要任务:一是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和做法。严格依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制定临沧乡村管理规范体系,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范,确保乡村管理有标可依;三是对制定的各项规范体系组织研究论证,发布规范;四是明确实施主体,做好宣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
二)规范实施阶段。时间为5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由临翔区政府具体负责。依照市政府发布的乡村管理规范,对试点区域内各类设施进行整改、完善、提升,对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理顺、规范、优化,对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检验规范的可行性、科学性。
三)评价改进阶段。时间为年1月1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市政府的领导下,由规范化管理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评价。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深入开展好乡村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临翔区政府、市政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局、市国土资源局、临沧供电局、电信临沧分公司、移动临沧分公司、联通临沧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质监局抽调,具体负责乡村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评价等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1.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制定“乡村管理规范体系—要求、乡村管理规范体系—评价与改进”等2个标准,并做好实施过程的指导、督促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