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环境,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有幸福、有尊严。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上,要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扶持农村种养殖业、扶持个体经营、搞好就业服务等,要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尽可能得到就业和安置。要进一步抓好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要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监督和检查,使分散就业成为一个新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协助农村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转移就业。对不按比例或未达到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要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证工作。新的历史时期。残疾人脱贫致富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要采取各种扶贫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首先保证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看得起病。加大扶助力度,对纳入重点扶贫对象给予特殊扶助,要做好城乡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证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要将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养老平安范围,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依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加大残疾人临时救济救助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要结合新家园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康复工作。康复工作是残联永恒的主题。一手抓重点康复,做好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工作,一手抓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疗、康复训练,使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要加大残疾预防和康复经费的投入,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经费保证。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更多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
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和助学工作。依法保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教育、残联部门要以《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依据,切实把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不时提高适龄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继续抓好国家彩票公益金、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扶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的就学;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残疾考生的录取和扶助工作,不时提高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密切配合,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形成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残疾人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