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积极破解当前农民增收难题。加快建设惠及全州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依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州委六届八次全会的精神和要求,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全州组织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目的意义
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促进农民继续增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没有农民全面小康。三农”工作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身点,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红河小康社会的关键。近年来,州坚持把促进农民继续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在多元化发展的基础上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去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22元,比2005年增加1931元,年均增长14.5%但总体上看,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均值和增幅与全国、全省相比,增长速度仍然较慢,农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影响农民继续增收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既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也是科学发展观在红河广大农村的深入实践;既是进一步发展和维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拉动经济继续增长的有效途径;既是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要求;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今后的久远目标。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必需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工作重点,正视现实、坚定信心,强化举措、务求实效,始终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更加关注农村,更加关心农业,更加关爱农民,进一步增强千方百计做好农民继续增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努力为全面建成红河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突出农村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扣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依照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经济社会实现由外需向内需、由高碳向低碳、由强国向富民三大转型的布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大力实施产业富民战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民增收,用现代科技推动农民增收,用现代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用现代物质条件保证农民增收,用培养新型农民带动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确保农民收入实现更长时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增长。
二)基本目标。综合考虑我州县域经济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发展不平衡等多种因素。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增加2578元以上,达到6500元左右;农户纯收入在去年基础上户均增加1万元以上、达到2.5万元,其中内地县市坝区农户户均增加1.2万元以上、半山区农户户均增加1万元以上、山区农户户均增加0.9万元以上,南部内地县农户户均增加0.8万元以上;全州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现万元增收目标,农民收入年均增速明显快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农民和全州城镇居民的收入差别明显缩小。
三、实施原则
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
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实施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在配置资源中的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