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小组,加强对农村住房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熟悉救灾业务、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负责农房平安工作;平安公司要认真履行承保许诺,完善奖惩机制,建立查勘理赔服务网络,并延伸到乡镇和村,方便群众参保理赔。各县市要把农村住房平安工作作为一件防灾救灾的实事工程抓实抓好,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平安意识和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农村住房平安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提高灾情信息传报速度,加强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力度,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平安公司要把农房平安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制定久远规划,并针对近年来上级财险公司对县市公司的业绩考核等内容增加和农房平安工作难度增大的实际,请财险公司尽力为农房平安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向上级和金融部门争取最宽松的扶持政策和现金支付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房平安工作措施方法,切实做到诚信于民、优质服务、快捷理赔、及时兑现,保证受灾农户能及时修建房屋。
四)不时总结完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对农房平安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此基础上,县市可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通过各种途径(现场指导、以会代训)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如照相、资料凭证等的收集)加快报灾(报案)速度,提高倒损房屋数据的准确率,防止延报、虚报现象发生。同时为发挥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积极性,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由县市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如培训费和燃油费等)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农房平安工作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平安政策规定。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