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建设。镇在今年底前完成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建设任务。其他规模较大、企业较多、消防任务重且远离消防大队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的值班备勤、训练生活和执勤战斗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证。
2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依照《消防法》规定。以及生产、贮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危险品的大型企业,贮藏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同步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其他大型企业和农场也要建立或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要基本达到乡村消防站建设规范》要求。
3加强义务(志愿)消防队建设。重点在社区、农村村委会、弱势群体居住地等地区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依托保安、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发展消防安保队伍,完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装备,强化消防培训。依托共青团及各类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由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库,去年底。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完善专家联席会议、专家会诊、信息互通、业务咨询以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等工作制度。应急救援专家组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建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力的智力支持。
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与综合演练。
1依据全县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完善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到场增援。
2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大力推进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不时提高战斗力。从去年起,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大型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
3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石化、医疗卫生等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联合实施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保证能力
一)加强装备物资保证。
县应急救援大队的应急救援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均达到公安部《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规范》同时结合每年的装备器材耗损等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12012年前。确保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和备份率均达100%满足县应急救援大队工作和战斗的需要。
建立装备物资保证机制。今年,2依照“分级承当、分类保证、警地联储”原则。依托消防大队建立县级物资贮藏库。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救援、生活、装备、物资等方面的保证。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资源共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证体系,同时加强市政、防汛、交通、地震、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物资储藏,实行动态储藏、应急筹措,全县构建区域多点型战略物资贮藏库保障网络,形成半小时战勤保证圈,实现应急救援和综合保证一体化。
二)加强通信保证。
建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今年,依托省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系统。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证。
落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经费,根据《消防法》和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公通〔2008〕291号)有关规定。重点解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合同制消防队伍必须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