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四环节的行政监管制度。新墙材示范房建设的规划、设计,要贯彻实用、经济、平安、节能、美观的原则,尽可能体现利用新型墙体资料的基本要求和示范效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现有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粘土实心砖企业清理普查扫尾和数据资料补录工作,研究制定淘汰粘土实心砖的具体政策、方法和措施,依法依规推进农村墙改工作。要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省粘土实心砖限产许诺管理方法》采取备案—监督—检查(处分)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粘土实心砖企业的跟踪检查和稽查,坚决杜绝新建、扩建、改建粘土砖生产线,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无生产备案以及假冒新型墙材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行为,禁止违规建窑、毁田烧砖现象,确保粘土实心砖产量继续递减不反弹。要加大淘汰力度,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粘土实心砖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普查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淘汰粘土实心砖企业的行动计划,综合运用限定产量、控制用地、治理环境、查处无证生产、关停转产等奖励和整治手段,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生产。
三、组织与保障
第一。推进农村墙体资料革新,无论对打造强市名城,还是对建设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村墙体资料革新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怀来、涿鹿、赤城县要作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的战略举措,切实加强对农村墙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逐级制定新墙材推广工作规划,加强墙改机构建设,有计划、有方法地推进农村墙改工作。各县区要依照全市农村墙改工作总要求,研究制定推进外地农村墙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不时扩大农村新型墙材示范房面积和示范点个数,让更多农民住上“冬暖夏凉”综合效益明显的新墙材房屋。
第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行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协调机制,确保完成墙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各级墙改工作机构要当好同级政府的顾问,主动协调或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借鉴典型经验,狠抓政策调控和资金技术支持,严格执行新型墙体资料产品确认制度,加大工作指导、督导检查力度。新民居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新民居示范村率先启动新型墙体资料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地建设不同类型的新墙体示范房,最大限度吸收住宅建设的幼稚技术,实现新户型、新建材、新能源的有机结合。国土部门,要加强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用地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其取土范围和取土深度及规模,其认定的取土区内粘土资源枯竭后,不得批准新增用地,不再颁发开发粘土资源的采矿许可证,并加大对非法占地取土烧砖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建设新墙材企业的征地,要优先办理。对采用新墙材建房的农户,要优先批给宅基地。各级发改部门对新墙材企业的建设、要优先立项和审批。各级税务部门要依法对符合减免税的产品,及时料理相关手续。各级工信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实际,及时公布鼓励发展、限制或淘汰的墙体资料结构调整目录以及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等情况。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部有关农村住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住房特别是危房改造中积极推广新型墙体资料,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建设质量。规划部门,要充分运用规划、设计、图纸审查等手段,推广使用新型墙体资料,并做好农村墙体资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各项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资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检测,确保符合产品质量规范,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督导检查,适时对“禁实”农村新型墙材示范房建设、新型墙材生产监管以及专项基金征管用等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