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结合新乡市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校园平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及时消除学校及周边平安隐患,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富平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新乡市“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整治重点
一)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情况。重点整治取缔黑网吧.书刊、音像制品摊点以及非法设立的彩票投注点或专营场所。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重点排查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平安设施是否完善;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三)学校平安惯例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平安管理情况.特别是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师生事件发生。
四)学校及周边饮食与饮用水卫生情况。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的餐饮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
五)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以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等是否对学校师生平安造成影响。
三、时间布置
本次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
四、实施方法
查找存在问题,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政府各部门和各校依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定期召开校园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安排。
及时研究制定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和全面整改阶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对查找出来的平安隐患进行整治。
通过总结查找整治过程中的缺乏,总结督查阶段。市政府各部门、各学校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积累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市政府将定期对政府各部门、各学校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五、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局
1.全面掌握学校平安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平安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平安管理制度。
2.建立平安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置学生伤害事故。
3.及时了解学校平安教育情况.不时提高教育实效。
4.制定校园平安的应急预案.
6.组织平安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平安捍卫工作的人员,5.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定期接受有关平安管理培训。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8.负责所属学校、单位和教育机构的平安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校舍平安工程监督。
10.负责教育系统平安管理统计分析。
11.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平安管理。
二)市公安局
指导学校做好校园捍卫工作,职责:1.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富平安的案件。
2.协助学校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3.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
4.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