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作是优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9月3日,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和管理问题的通知》政〔2010〕62号)对享受对象、优待规范、资金的筹集和发放以及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目前情况看,各县(市、区)工作有一定进展,规范有所提高,欠账正在归还,但还远远达不到规定要求,普遍存在发放规范低、拖欠严重、资金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等问题。这些已经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还严重影响到市双拥模范城的形象。对此问题,今天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都在这里就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再重点强调三点要求,回去之后抓紧落实。一是提高发放规范。要认真贯彻政〔2010〕62号文件精神,去年度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要依照不低于本辖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规范发放,对于往年拖欠的要足额补发,此项工作要在今年3月10日前完成。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出台正式文件,建立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要与外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年优待规范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未能按时足额发放优待金的市监察部门将按照政〔2010〕62号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下一步,市双拥办要配合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监察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发现不及时落实的要及时提请问责。对因此事影响全市创建大局的由当地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检讨。
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证政策,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要落实好各类抚恤补助提标工作。要切实协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问题,乡村重点优抚对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优先安排。要加大优抚政策宣传力度,防止各类优抚群体之间互相攀比,确保不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
三)切实加强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当前。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的重大民生问题。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当前,要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要以日托照顾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要重点对独居老人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配餐送餐、居室保洁、医疗陪护服务。要借鉴外地工作经验,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开展起来,逐步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
但由于其发挥着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要切实强化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居于补充地位。仍是养老服务的中坚力量。要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重点抓扶持、抓引导、抓规范,提高床位数量、提升服务层次、打造特色品牌上下功夫。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社会福利机构。
要坚持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路子。政府主导主要是搭建平台,要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和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把工作承担起来。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老人、孤老、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扩大养老福利服务覆盖面。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建立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