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保证民办幼儿园享有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
四)精心培育。适应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园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要依照国家要求,合理确定师生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分批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空虚幼儿教师队伍,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要加快幼师队伍建设,以培养名园、名园长、名幼师为目标,加强幼儿教师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学前教育带头人。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五)强化监管。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尚未批准注册的民办幼儿园,综治部门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平安管理责任。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平安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房屋平安、设施平安、食品平安和污染病防控等各项工作。对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排学生和儿童。
三、加强领导。营造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学前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把学前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明年“十项民生工程”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教育部门作为学前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学前教育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建设、财政、规划、土地、发改、卫生、公安等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学前教育规划落实、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保证等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学前教育良性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宣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宣传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同志们学前教育影响深远。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