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年工作情况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去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去年法院工作布置,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以强化审判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团结一致,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一是全面完成了审判任务。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0120件。比去年上升3.4%结案率94%比去年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672件,审结12374件;受理民事案件90099件,审结83766件;受理行政案件1347件,审结1260件。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817件,审结17464件,结案率92.8%先后审理了涉及44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天津市委常委皮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史某贪污、受贿案,原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贪污、受贿、巨额财富来源不明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平安和社会治安秩序。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注重实效、案结事了原则,加大调解力度,调撤率比去年上升1.8个百分点。胜利调处了浑南大市场、特种环保设备厂等民事纠纷案,执结了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案,协调启动了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胜利从上海为我市于洪区农民执行回转土地弥补款2400余万元,及时审执了法库县300多户农民售粮款集体诉讼案,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木兰公司”破产案,参与处置“中辽国际”破产案,协调处置“佳地园”万芳园”等一大批社会关注的疑难复杂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行政案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及强化和解原则,妥善协调了18位商户集体诉强制拆迁等政府关注的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
二是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0608件。执结率94.4%实际执结率57.5%比去年分别上升1.0和6.6个百分点。开展了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执行顺序中有关问题的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执行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利用联动机制,借助联席会议排干扰,借助威慑机制促履行,借助司法救助保民生,借助执行和解保稳定,巩固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清执积案2000件;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曝光493人次,依法对个人出境、企业变卦登记、房地产开发立项和金融借贷等采取限制措施共计323人次,促使121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国执行工作会议上,市法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三是进一步化解了涉诉信访案件。圆满完成全国、省、市“两会”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时期信访稳控工作任务的同时。清理信访积案1177件,息访化解952件,化解率达到80.9%认真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两级法院领导接待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2778人次,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涉诉信访案件,缓解了涉诉信访的矛盾抵触。调整空虚了接访工作的力量,加大了对接访工作的考评力度,使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顺序化。
(二)完善能动司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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