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力争城区建成1所省级标准的23所市级标准的公办示范幼儿园,大力建设和举办公办幼儿园。2015年。每镇建1所市级标准的公办示范幼儿园。鼓励公办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托管单薄园、举办分园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协助单薄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支持街道、社区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满足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按市里要求开展实施“全市公办示范幼儿园建设工程”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和减免税收、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中小学同等的待遇,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原则。审批注册、分等定级、惩办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公共事业部门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保证民办幼儿园水、电、气等费用按中小学规范收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建设。
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规划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镇中心示范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必需严格执行《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教基字〔2010〕49号)其他农村幼儿园参照执行。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以公办的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骨干,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举办学前班。
规划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或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和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凡住宅开发和城中村改选(安顿)地块。将配套托幼园所建设作为住宅开发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规模,建设配套幼儿园。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幼儿园应满足小区幼儿园的需要,具体面积由规划和教育部门根据布局规模设定。未按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以审批。居民小区幼儿园建成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根据开发商意愿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居民小区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接受公办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多种方式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实行公开出让。保证学前教育用地。要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解决。民办幼儿园的用地可以设定条件。
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把学前教育发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以县为主统筹、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学前教育经费保证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及教育费附加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以及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规范和生均财政拨款规范。
做好规费减免工作。幼儿园建设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下限减半收取。严禁向幼儿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及搭车收费。
确保低保家庭、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幼儿、弱智幼儿及流动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各种助学资金救助范围要扩大到学前教育阶段。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采取切实措施。
(三)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00%幼儿园园长实现持证上岗,建立幼儿教师登记注册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各类幼儿园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