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8.依照规定演讲生产平安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四、日常监管企业类别及监察执法要求
1.a 类企业:地下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对a类企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察执法工作。
2.b类企业:非煤矿山勘探企业、石材厂、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对b类企业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监察执法工作。
3.c类企业:砖瓦粘土场(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店、油漆经营门店、农药经营门店以及除ab类以外的其他企业。对c类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抽查企业总数的40%。
五、监察执法计划
(一)专项监察
1.强化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的平安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1对已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a类非煤矿山企业(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全年至少开展4次监察执法工作;对 b类非煤矿山企业(勘探企业)全年至少开展2次监察执法工作;对 c类非煤矿山企业(砖瓦粘土场(矿)全年抽查不少于96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对a类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察执法工作;
3对因存在平安隐患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的企业按时进行复查。
4对临时处于停产停业的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
2.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平安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1对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门店(c类企业)全年抽查不少于140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a类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平安整治工作。
3.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1全年对全市已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b类企业)不少于进行2次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b类企业)不少于进行2次安全检查;
2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类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c类企业)油漆门店、农药门店)全年抽查不少于100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平安大检查。
4.强化对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工作
1对存在职业危害较大的ab类企业。
2对存在职业危害较大的c类企业。
(二)综合监察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平安生产重大工作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平安生产的履职和责任落实情况。
3.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安排布置平安生产综合检查。
4.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及采取防范措施。
5.根据工作实际。
六、监察执法保证措施
(一)平安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