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2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配合医疗保证体系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管理、控制医疗服务本钱。
(二)深入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1积极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从今年起。年底,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并从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中评选发生三级特等医院。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医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医院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
2启动“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依照省卫生厅制定的诚信民营医院评价规范》和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获得“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内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民营医院或诊疗科目实行执业限制。
3组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制定大型医院巡查规范细则和巡查工作规范。防止重复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监管。
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和队伍建设。落实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行政处理暂行规定》医疗平安工作责任制管理方法》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广告监管方法》等重点制度。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
2开展医疗平安专项检查。从年起。重点加强对特殊场所、特殊设备、特殊环节的管理。结合卫生部开展的医疗质量平安回头看”活动,年启动“平安一号”专项行动。
3完善医疗平安预警机制。推广省妇幼保健《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全市范围内开展“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4加强医疗平安单薄环节的管理。重点抓好血液透析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统一组织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人、血液透析科室主任、护士长开展专项学习培训。依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
(四)不时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1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平安统保试点。
2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医疗纠纷能力。
3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对照《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要求。减少医疗纠纷。
4推动实施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5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规范。
(五)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1深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2启动“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依照省厅统一部署。五年内完成省厅下达的县(区)级医院医师的免费培训任务,提高县级医院医师的技术水平。
3启动“医院牵手社区行动计划”从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三个层面明确对口支援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统筹兼顾。努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加大医疗广告监测和公告频次。
2加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