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规范:符合《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结合实际确定,其他各县区街道景观整治的具体范围和项目由各县区政府。报市景观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责任分工。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做好与各县区的协同配合。其中:规划部门负责进行街道景观规划设计,提供色调、风格等相关要求。
(二)时限要求。全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工作3月初启动。完成工作动员和部署。4月底前要完成街道景观规划设计。5月底前完成节点和单体建筑改造设计。整治实施工作从4月初全面展开,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0月底前完成市级考核验收。
四、保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错,细化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保证整治的品质和水平,防止返工浪费。各级政府要依照乡村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的要求,搞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证机制。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乡村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乡村管理基层网络,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范围,重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精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数字化乡村管理新模式。年底前,市中心城区要完成数字化城管二期工程建设,拓展数字化城管和“12319便民热线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张北县要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重视舆论宣传。围绕重点工作打造舆论声势。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广泛宣传报道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的意义、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整治,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县区要层层建立日督导、周调度、月检查、季通报、年终考核奖惩制度,年底对各县区实行综合大排队。
(五)高度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依照“谁实施谁提供、谁牵头谁汇总”原则。做到口径统一、数据真实、上报及时、可追溯、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