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决不能因我市连续18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而有一丝一毫的麻痹松懈思想。同时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仅要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还要落实各从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防范到位。
二、分清职责,齐抓共管,确保市人大提出的四个问题七条建议整改到位。
5月份,市人大对我市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充分肯定我市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四个问题七条建议,四个问题即: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不够宽松、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七条建议即: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强公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及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消防发展规划的完善、落实工作;将供电部门纳入消防领导体系;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消防部门要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人大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表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建议整改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部队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以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法》所规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要完成开设消防专栏的任务;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乱拉乱接、超负荷运转、违章作业等的打击力度,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教育部门要结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并在9月1日前完成在城区小学全面启动“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整改是目的,处罚是手段”的原则,以整改为主,一般不关停,但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同时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于8月31日前建立定期火灾隐患整改通报制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压力。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备案登记制度,对那些把关不严,执法不力,监督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其失职的责任;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在9月15日前制定园区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园区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布局、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问题产生。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以赴的抓好七条意见的落实,使我市的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办理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市防委会办公室,市防委会办公室于9月14日前进行汇总,并上报省防委会、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
三、理清思路,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创新消防宣传机制,推动消防宣传“四进”活动。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公安部针对当前消防宣传工作的形势提出了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按照消防宣传“四进”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