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治安保卫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增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更好地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常年工作在维护内部治安稳定的最前沿,各单位领导同志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他们,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制定出台工资、加班补贴、岗位津贴等相关政策。要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对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当前的“防事故、防案件、保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确保“两节”期间绝对安全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年终岁尾历年来是案件和事故的高发期。对于当前形势,我们要有充分的估计,决不可盲目乐观,掉以轻心。从现在起,各单位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突破口,切实抓好“防事故、防案件、保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将各项保卫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内部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实行综合整治,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内部单位保卫组织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职工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对单位内部可能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在托清底数的基础上,由单位保卫部门为主,做到监控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保证不失控。对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区分情况,坚持依法办事,立足于教育疏导,对策化、组织、指挥闹事的敌对分子和借机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
(二)深入开展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严防各类案件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安、保卫部门要对单位内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的总体布局、设施设备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周边防护距离等逐一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要按照企业为主、部门监督的原则,实行跟踪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在整改期限内确系难以落实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公安机关对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要快查快处,快侦快破,及时查证落实,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防范措施,严密使用环节的领用、清退、登记制度,并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金融系统安全大检查,消除盗、抢案件隐患。岁末年初是盗窃、抢劫金融单位案件的高发期和敏感性。为有效遏制侵犯金融单位案件的发生,各金融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金融安全大检查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联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
(四)继续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力度。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党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