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矿山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们的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事故隐患。
因此,全县各乡镇、部门、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用制度、法规来规范管理,严防重特大矿难事故的再次发生。一是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比如说:可以建立“每月一次片区矿山安全交叉检查制度”,安监局和经商局要负责牵头制定这样的制度,由片区内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煤矿安监员等组成检查组轮流交叉检查每一个煤矿的安全状况等。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定期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煤矿现场管理的上岗培训、入井检身、井下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煤矿整个生产流程、生产环节、生产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上台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能。首先,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必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其次,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万寿镇建设煤矿就有很多很好的管理经验值得推广,安监局要切实履行职能,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工作经验,广泛推广先进经验。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县安监局、各乡镇政府要增强行政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各类安全事故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制度约束平等、制度执行高效、制度落实彻底、制度管人管事严肃。要进一步完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网络、强化网络平台管理,确保网络保持常态运转,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抓好安全培训。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和基本保证,这也是五星集团的成功经验。
因此,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矿山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特别是安全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要充分整合安监、经商、教育、职教中心等资源,充实师资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将全县各矿山的全部职工组织起来分期分批的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把全县的矿山职工培训纳入一个统一的平台。坚持“三先三后”(先培训后上岗、先考核后发证、先许可后开业),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法规培训。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使广大煤矿职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是抓好应急自救知识培训。要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特别是要用血的教训来警醒我们的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