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依法管地用地观念不牢。用地总量控制方面,国家提出了紧缩地根的总体要求;供地价格方面,国家出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规范,规定我市工业用地每亩不得低于13.6万元,并规定所有工业用地出让必需采取招拍挂方式,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减免或以任何方式补贴;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国家出台了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方面都作出硬性规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上,国家明确规定必需先依法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后,再按现行政策补办用地手续。面对国家全方位加强土地管理的大环境,全社会的土地法制意识有所增强,但是远未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少数市民特别是局部基层干部的土地国策意识不强,抓发展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土地管理,发生了一些把维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简单对立的错误认识,有些单位、个人在既得利益的诱惑下,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了不应有的抵触情绪。二是违法占地问题较为严重。尽管近年来我先后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些典型违法案件,理顺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的用地关系,但我市违法用地问题依旧非常严重。据初步摸底,2003年以来,市共发生违法用地399宗,总面积6461.22亩,立案查处164宗,面积1297.29亩,尚有235宗没有立案查处,面积5164亩,符合规划的235宗违法用地中,也仅有18宗理顺了用地关系,尚有217宗未办手续,面积4798.93亩。特别值得注意的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大多数土地违法案件背后,都或多或少地有“政府的影子”有些地方在推进工业化方面,不看规划看风水,随心所欲,指手为界,动不动就提出修改规划,有的甚至擅自圈占基本农田,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责令撤除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仍然置若罔闻,行我素,走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弯路;有的默许或认同违法用地行为;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公开发布有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不论企业实力,不讲投资强度,逾越自我能力许诺投资者“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向农民转嫁负担,分期支付甚至截留、挪用征地弥补费。三是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亟待规范。降低农民建房收费规范后,农民建房所受制约减少,一户多台,抢台占台,建房不讲计划、不讲规划、不讲定额标准、遍地开花的现象迅速抬头,有的甚至将村集体的土地当商品卖,对节约耕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生了强烈的冲击。前不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班对全市农民建房用地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摸底,摸底情况显示,自2004年以来,全市发生农村村民建房用地3723宗,其中新建595宗,面积88亩,改扩建177宗,面积9亩,批后超占89宗,面积4亩,未批先占2951宗,面积487亩。四是违规经营性开发现象屡禁不止。虽然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了城区土地市场整顿,但私下成交,非法转让;打着企业改制、招商引资、乡村建设、联营联建的幌子,将未经出让或低价出让获得的国有土地用来从事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千方百计偷逃国家税费,挖空心思钻政策空子,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五是粗放用地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土地被征用后,闲置达23年;有些项目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投资强度,征地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较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据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共清理出闲置、半闲置土地33宗,涉及32家企业,面积高达2215.34亩。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我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中部崛起”武汉乡村圈两型社会建设试点等国家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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