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专项工作实行一事一公开。我局对局机关和各监察分局的经费支出、招待费使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次公告。党组书记、局长曹安雅同志还多次在局机关全体职工大会上,就局机关财务收支、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情况进行了通报,以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强化外部监督,去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特邀廉政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公布了举报电话。去年总局纪检组又在我区聘请了名全国安全生产执法特邀廉政监督员。为充分发挥这些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月下旬我局在对四个监察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时,由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张海旺,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张少勤主持分别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矿区、乌海市和赤峰市、宝日希勒矿区、大雁矿区、满洲里煤矿召开了七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共有名来自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特邀廉政监督员参加了座谈。会上将我局制作的“九条纪律”卡片发放到与会人员手中,自觉接受监督。座谈会期间,张海旺书记和张少勤主任还深入处煤矿就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了暗访。
(四)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去年,我局共接到各类举报信件,其中国家总局转来件,自治区纪委转来件。对于这些信件,我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类,按照职责权限和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转自治区纪委件,转区直机关工委件,转局事故调查处件,转包头监察分局件,由局纪检组直接组织调查的件。转局事故调查处和包头分局的信件都上报了核实结果。目前还有件总局纪检组交办的信件,我们正在组织调查之中。除一些举报信件,由于举报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以外,对于直接组织调查的信件,我们都进行了调查核实。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参与阿盟庆华集团百灵万吨基建矿井“”瓦斯爆炸事故、赤峰市元宝山区前进二井“”透黄泥事故、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焦煤公司“”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鄂托克旗牧民联办二矿隐瞒事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分别给予该矿及其法人代表万元和万元的行政罚款;组织对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的离任审计;配合技术装备处完成了对呼伦贝尔、赤峰、乌海三个分局的基地验收工作;协助人事处完成了对四个监察分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
(五)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纠”工作。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按照总局纪检组的要求,我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局事故调查处迅速落实两个方面的专项督查。一是对年以来安全监察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看是否做到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通过检查,年我局系统累计监察矿井矿处,人均监察矿井矿处,查处事故隐患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份,收到举报电话及信件个(封),全部落实;年,累计监察矿井矿次监察覆盖率达。查处各类事故隐患条隐患整改率达。下达各类执法文书份,收到举报电话及信件个(封),已全部落实。二是对年以来发生的三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看是否处理到位、落实到位,有关受处分人员的材料是否已经归档。年全区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起,立案率,截止今年月底这些事故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结案率。实际处理责任人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处分人,党纪处分人,处理科级公职人员人,处理副县级公职人员人。年,全区煤矿累计发生各类伤亡事故起,立案率,结案起,结案率。实际处理责任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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