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安和谐,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设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负责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政者当有政绩,创造政绩是为了促进发展、造福人民,但不能以牺牲环境、漠视民生为代价。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绝大多数是因为管理不严、纪律松懈、监督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落实。希望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首先,要牢固树立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意识。有关专家归纳出了一条“事故法则”,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平均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1000处事故隐患。这充分表明,安全事故本质上都属于技术风险,是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的。为此,我们决不能心存侥幸,把希望寄托于运气。赋有水上和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构)筑物、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防汛抗旱、消防和森林防火、禁毒、地质灾害、用电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将事故防范于未然。
其次,要夯实镇乡安全监管平台。街镇乡是当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是安全监管的前沿防线,长期以来,发生在街镇乡这个层面的事故死亡人数占70%左右,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煤矿死亡总数的80%以上。因此,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加大街镇乡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是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两个确保”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加强街镇乡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重点要解决人员不稳定、制度不健全、监管不规范、权责不一致等问题,建立起适应街镇乡改革的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第一防线”作用,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县安监、公安、交通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向各街镇乡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授予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与街镇乡一起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
第三,要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工业化发达的国家,安全生产天经地义就是企业的事,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承担完全责任,就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目前,我国由于市场机制和管理方式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在成本和效益方面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形成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采取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企业明确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才是责任主体。要建立起企业自觉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机制,否则,安全生产就是无本之木,就没有落脚点。
第四,要通力协调配合。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大家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与街镇乡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主动沟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防止小事酿成大祸。
(三)严明纪律,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
今年县、街镇乡两级将面临换届,往往在这个时侯,有的同志把该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