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意识
消防工作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目前全国、全市开展的消防宣传“四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抓住了防火工作旨在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根本目的,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信息和先进经验,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需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宣传工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更应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不断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按照重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在社区内设置消防宣传板报、消防公益广告牌,组织居民参与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校内设置宣传板报、消防公益广告牌,组织学生参与消防宣传活动。三是区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四是区文化、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发挥宣传主导作用,编排消防文艺节目,组织消防文艺演出,开辟消防宣传阵地,刊播、放映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片,做好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五是区工商、市政管理部门要在城区道路、市政设施等地方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提供支持。六是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动员职工、学生、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消防宣传工作之中。七是区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利用消防站开放,把单位和群众请进来参观、学习,利用开展防火监督检查、灭火实战演练、“六熟悉”等工作及群众晨练、晚练等休息时间,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及公园、广场,发资料,搞演示,解疑难,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八是区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通过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板报、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自身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七、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扎实开展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全区消防安全综合防范体系的建立
社区消防是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消防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年是全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实施年。按照市上“2008年度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完成当地城市社区总数的20的消防建设任务,拟用5年时间使街道的所有社区全部达到《重庆市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我区应在今年完成三个城市社区消防建设任务。为此,城东、城西、城南街道办事处要在完善去年社区消防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必须完成总数的20的社区消防建设任务。
农村防火工作历来是我区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我区消防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村人口占全区总人数的80以上。多年来广大村民由于地理环境恶劣,经济生活水平不高,各种讯信传递不畅,从而导致居民房屋耐火等级低,柴草堆放不规范,因生活、生产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引发的致灾因素多,加之,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防灭火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稍有不慎,就引起火灾,也势必影响到农业和农村工作,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立足于自防自救,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探索农村消防宣传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