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定信心,切实完成今年各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任务
刚才,振江同志已经对北京市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思路。下面我想根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的工作要点,对北京市下一步的工作提七个方面的建议。
(一)创新政府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宏观上、体制上理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路。要系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个管理环节、层级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整合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探索实行建筑业企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制度,提高建筑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质量安全不良记录体系,加大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学会、协会等的作用,集中精力建章立制、完善法规,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二)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强化动态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发布企业获得许可证情况以及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情况。要根据我部《关于开展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情况为重点的自查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企业予以严格处罚。今年三月中旬和四月份,我们将分别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重点地区督查和对全国各地进行执法检查,以检验各地贯彻落实各项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规政策的工作成效。对2008年3月底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视为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清除出建筑市场。
(三)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大力进行专项整治。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来推动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单列的监管,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北京市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今年,我部还要与国家安管总局联合开展针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工作,希望北京市结合本地实际加以认真落实,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逐步推行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有效遏制高坠、坍塌事故的多发态势。
同志们,我们现在要采取各项强有力的措施来遏制事故高发态势,从根本上还是要讲标准化。从80年代的百亿元产值死20多个人到现在百亿元产值大概死4个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趋向还是好的,成绩还是显著的,但我们在安全标准化方面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高处坠落问题,总体上来说在事故类型中的比率有所回落,但仍然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