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积极的作用。
城市低保从2002年实现应保尽保以来,呈现出保障人数大体稳定、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态势。全国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已连续五年稳定在2200多万人,现在是2236万人;低保标准从2003年的149元/人、月提高到现在的177元/人、月;人均月补助金额从2003年的58元提高到现在的93元;各级财政投入从2000年的2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24亿元。农村低保目前也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施,共保障农村困难群众2573万人,全国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32元。从保障人数上看,比2009年增加了1094万人,预计今年底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将达到3000多万人。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为实现中华儿女千百年来追求的“人人无饥寒”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是各级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做好城乡低保,是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深入城乡困难群众当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仍然要把城乡低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一是完善制度。认真研究解决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诸如标准调整、收入核实、与就业衔接、分类救助、动态管理等问题,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作用更好地得到发挥。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规范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低保金的管理、发放等程序并向社会公开。以此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支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及时调整低保标准与实际补助,使低保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大低保系统的能力建设,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实施所必需的人手和工作经费,不断提高低保工作队伍的素质。四是健全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低保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多方面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切实的基本生活保障。
《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众构筑安全网》公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