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方案已经印发给大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这次检查的原则是“边检查、边整改、边关闭取缔”,检查的重点是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领域;检查方式以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市政府组织重点督查;时间安排从即日起到11月25日。
检查的重点内容为: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情况,重点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网点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2、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运行情况;
3、厂长(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4、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各类学校特别是山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及节假日组织外出活动的安全防范情况;
6、敬老院房屋、设施的安全情况;
7、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特别是各类小型煤矿和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8、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的安全运营情况;
9、建筑企业及各类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情况;
10、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取缔情况;
11、旅游区(景点)、公园、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水上各类游船(艇)安全经(运)营情况;
12、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车站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3、通讯重点传递部门、变电站(所)、自来水、供汽、加油站、燃气、液化气设施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4、联营、私营、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15、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交通疏导情况;
16、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病防治情况;
17、山区、农村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情况。
相关要求是:
1、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对此次检查要认真负责,周密安排。要深入一线,深入到易发生事故的特种行业、企业和工作场所,认真检查、督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切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每处事故隐患(危险源)都要认真登记,督促整改并存档备案。
2、各级各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大检查情况要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事故隐患检查情况汇总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填入《事故隐患情况明细表》,并跟踪报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1月26日之前各单位要把所有报表和活动总结由一把手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市安监局。
3、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及市安监局要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加大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坚持天天督查,天天通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者,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拒绝接受检查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予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