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安全生产的检查从事故查处向事故隐患排处、事故责任落实上转变的良好势头。
(三)措施扎实,推动了《安全生产法》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1、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确定事故隐患等级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将排查事故隐患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责成事故隐患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期限,确保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2、抓好工伤事故调处和应急预案制订。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坚持事故单位必须做到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进行整改不放过和不得到行政处罚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县政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疏附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我县在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据此,大部分乡(镇)和部门也相应制订了本单位、本行业的应急预案。
二、《安全生产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保证了我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法》的全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宣传、培训的广度与深度还不够,部分企业业主和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能力较低。
二是部分企业生产和施工设备陈旧,不少设备处于带病运转状态,企业生产条件简陋,管理松散,对生产安全问题保有侥幸心理,对生产安全投入不到位,应该配备的消防栓和灭火器材缺少或只是摆设,不能够使用,电线布设凌乱、裸露;部分企业没能依法按要求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是专项整治难度较大,长效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没能依法按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是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等问题。
五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有待充实和加强,装备有待改善,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的台帐资料不很规范。
三、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稳定因素多,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实效,提高《安全生产法》的公众知晓程度,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中确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有的放矢地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从事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技能。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一种人人学习安全知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法规、人人爱护生命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水平。对排查中发现且整改不力的严重事故隐患,新闻媒体可适当曝光,提高全社会的监督力度。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经验,紧抓住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狠抓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主攻方向,落实责任,着力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指标考核体系,加快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建设,激发部门和企业经营者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