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道等交通工具和吊桥、栈道设施、危险地段及大型游乐设施加强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旅行社不得推出不安全的旅游路线和项目,旅游运输企业要抓好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旅途平安。
二、强化科学组织,确保地震灾后安全复产、安全重建
一要加强监测监控,预防次生灾害事故。有关部门要密切监控地质、水情变化,预防滑坡、泥石流、溃坝等次生灾害。要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防止危化品泄漏及医疗废物造成水体污染,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要加强灾区铁路、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确保灾后重建物资运输安全。要加强对堤坝、电站、输油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新的安全事故。
二要搞好分类指导,确保企业安全复产。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分批组织复产。坚持“不安全不复产”、“不安全不生产”,对恢复生产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做好安全论证,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这次大地震给我们提出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实现安全发展的新课题。城镇、乡村和企业重建及灾民安置选址必须慎重对待,做好风险评估。对严重损毁难以恢复、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尤其是建在地震带上沿江沿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地处偏远缺乏应急救援基本保障条件的高风险企业,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整合、关闭、搬迁或转产。要利用国家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通过恢复重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要求,针对上半年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特别对重大隐患要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要按照4个100%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实行隐患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继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一般隐患的整改,由企业内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后销号;重大隐患的整改,企业要报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市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年内必须整改销号。
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以重点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重大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管监控到位。要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实行挂牌督办;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相关专家对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整改到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制、通报警告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及时进行警告提醒。
四、强化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监督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做到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用铁的规程标准促安全,用铁的纪律管安全。要切实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多、危险性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