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领导能力、促进农村发展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落实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农村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坚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统筹考虑党组织班子配备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是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审批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试点开展公推直选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村党组织委员的职数、任职资格、推选办法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充分调动他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3坚持依规选举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努力推进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明工作纪律。
4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从各村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村级党组织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别不同村情,针对重点村、难点村,逐个分析村情社情,找出问题根源,制定相应的预案,真正做到一村一策切实增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总体要求
一要严格把握任职资格。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配强。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党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村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切实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对没有村干部任职经历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党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对长期以个人经营实体为主、主要精力投入不到为村民服务上的党员,要及时做好教育管理和调整工作。下列人员不能推荐为村党组织委员:①不服从党的领导,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②不能完全履行党员义务,宗旨观念淡薄的③因刑事犯罪被判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或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置未满三年的⑤搞宗族教派活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造成恶劣影响的⑥受到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三年的⑦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组织集体越级上访,且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的⑧参与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二要严格把握职数配备。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委员名额按57人设置。同时,合理确定村党组织委员名额。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市上有关文件精神。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陇办发〔〕203号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等工作,鼓励优秀妇女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
三要不断拓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