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式预算改革,实现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职责,拓展公众参与政府公共支出的建议渠道,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同时,促使政府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百姓最需要的领域中,切实提升财政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
二、意义作用
1、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实行参与式预算,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确保政府真正能为公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有利于转变执政方式。通过实行参与式预算,可以使政府部门更加关注社会公众需求,更加关注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财政决策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有利于提高财政绩效。通过实行参与式预算,可以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全过程,在公共政策和公共项目的初始阶段就进行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确定项目评估指标,从而使决策行为取得最佳绩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参与式预算工作是一项新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要在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镇机关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自觉支持参与式预算工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责,要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群策群力,共同推进该项工作。
2、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参与式预算使政府各部门更加关注社会公众需求,关注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但由于各类刚性支出压力比较大,必须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
3、坚持及时总结,有序推进的原则。参与式预算工作是对预算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稳步推进。
四、方法步骤
1、设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镇参与式预算工作领导小组。镇参与式预算工作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室、建管所、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参与式预算改革的业务工作。
2、拟订项目,列出预算。结合年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制订拟实施的参与式预算项目和预算草案。
3、信息发布,民主参与。召开信息发布会,公布镇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和收支估算;通过网站、社区公示栏、宣传栏等向公众发布拟实施的参与式预算项目的名称、建设方案和预算情况,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做到家喻户晓。
4、召开会议,确定项目。对反馈意见进行收集梳理,并提交代表大会进行讨论。按照拟订的项目,在所涉及的地区分配代表名额,代表中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居民小组长、离退休人员、外来人员、个体私营主、下岗职工等。确定的代表名单上报镇领导小组,并对代表进行必要的改革宣传和培训。选定日期正式召开镇参与式预算工作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并确定实施参与式预算的具体项目。
5、项目执行,跟踪监督。对代表大会上通过并确定的参与式预算项目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招投标,确定建设施工单位。领导小组及群众代表负责跟踪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镇财政所按项目进度拨款,并定期将群众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
6、项目验收,审计评估。建设项目完工后,组织专家对竣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并接受审计评估,合格后出具合法的验收证明及项目审计评估报告。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门按审计结果拨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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