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1月1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县政府法制办将审查后的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报县政府审定。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及领导审核同意后。
四)公布总结阶段:县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将已经审定确认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市、县检查。凡未列入县政府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目录的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关键。县政府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责也有所变化,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新的工作部门行政职能有所调整。及时梳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过去,县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其执法依据和权限底数不清,也存在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不力的问题。对此,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安排,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确定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抽调业务精通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梳理工作任务。
三)密切配合。做好执法主体认定、执法人员清理、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法落实工作。实行共同执法和配合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联系。做到法制统一,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协作。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督查。确保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任务。这次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纳入年全县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要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做好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总结工作。对于工作不力、敷衍了事、逾期未完成梳理任务或者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