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2.实施阶段领导小组总体把握质量振兴工作进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努力,扎实推进质量振兴各项工作。使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成效显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体系。负责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推进质量振兴的日常工作。今年又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分别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的牵头单位(四个工作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掌握动态、解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督查指导、把握进度。研究安排推进质量振兴重大事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县区、本部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具体方案,于年5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质量振兴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质量振兴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的考核机制。建立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质量振兴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每年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质量振兴工作的有力推进。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组织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的经费投入。市财政着力对技术标准水平分析评价和标准体系建设、宏观质量分析和政策措施研究、市政府质量奖和名牌产品奖、省级以上质量示范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活动工作的经费支持。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以及地方质量振兴日常工作等所需费用。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化。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创新质量工作、创建名牌产品、开发高新品种、增强质量基础、健全质量体系以及以质量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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