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控形式。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发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软件管理系统,提高对风险点及有关重点管理事项的覆盖面,保证风险预警信息的客观、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着眼后期处置,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纠错惩处机制。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责任追究四项措施,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警示提醒。通过信访约谈、发询问函、重点提醒等形式,对于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不按照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情节轻微的,接近风险临界点的现象与行为,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作出预警告知,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发出的预警信息作出如实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今后整改措施。诫勉纠错。对于警示提醒后仍未纠正的,不落实防控措施,情节较轻的,通过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纠正错误倾向,终止错误行为。责令整改。对于诫勉纠错后仍未改正的,已经超越风险警戒线,有明显错误现象和行为,但不构成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强制执行,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恶化。责任追究。对有明显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的,要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并按有关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处理;对于风险点排查不准确、防控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疏于监管和发现风险信息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前三个阶段开展试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补充完善资料,回顾总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以正式文件务于6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要针对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专题研究讨论,突出防控重点,明确防控岗位,细化防控措施,提出本单位廉政风险监督制约管理办法和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力量,按照“十有要求”(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实施方案、有单位岗位职责管理网络图、有内设机构业务工作程序流程图、有单位廉政风险库、有个人警示桌牌、有制度汇编、有一套完整资料、有廉政风险监督制约管理办法、有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任务欠账大、工作没有起色的,要责令限期补课,直到达标为止。整个试点工作结束后,县上要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全面总结我县试点工作做法和经验,上报市纪委监察局和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为了加强对全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白振海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张龙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梁运通三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有关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秘书组、检查指导组和宣传组,具体办理试点工作的日常业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具体抓好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开好动员大会,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参与方案制定、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带头排查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