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信息网站内容由政府、县委、人大、政协各办公室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新闻宣传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基层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作用,全面整合各方信息,促进信息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县委、县政府是信息网站的主办单位,主要指导网站建设规划,监督网站的运行管理。
(二)县政务信息中心是信息网站建设的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其业务工作特点分别承担信息网站相应栏目版块内容的保障工作。
三、保障方式
信息网站信息内容以网上直报为主,集中报送和纸(磁)介质报送为副,并采用网上转载、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内容保障方式。
网上直报:信息保障责任单位通过网站注册,取得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权限,以帐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台进行信息的在线提交,网站工作人员选择相关信息在信息网各栏目发布。
集中报送:主要是针对网站改版、专题信息、栏目设置调整、或长期未更新的栏目而采取的一次性信息报送措施。各信息保障单位以规定格式的内容进行一次性集中报送。
纸(磁)介质报送:对没有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可通过纸质、磁盘、优盘等方式进行送达报送。
网上转载:信息网站工作人员对外媒网站的相关内容进行下载,编辑处理后在网站相关栏目发布。
网站链接:信息网站将与各乡镇、各单位网站的主页或相关页面建立链接,方便用户访问与查询。
栏目共建:热点专题类栏目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县政务信息中心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全面、真实、及时在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事项除外)。要针对群众的需求,不断充实完善便民、为民、利民的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网站信息编辑人员要注重图文并茂,页面内容新颖,增强信息的可读、可视性。县四大班子办公室要及时报送其工作动态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电子原稿,对国家省市领导检查督查工作等重大政务活动、县级领导重要工作活动需明确政务信息中心人员参加进行网上报道并拍照存档。
(二)建立信息报送的责任管理机制。各单位要重视上网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指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并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网站栏目内容能够得到及时充实、更新。
(三)执行严格的信息审核把关制度。信息网站对上网信息实行“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的制度。各单位在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机构概况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行政权力类、便民办事类等6类信息,均需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涉及全局性、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的重要信息要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单位信息报送经办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指定入口(信息网信息公开后台登录入口)进行内容更新和维护,确